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二手车报价 二手车报价

瑞丽二手车经营,瑞丽二手车市场

tamoadmin 2024-06-06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规范经营有哪些要求2.二手车注册公司经营范围3.经营二手车的注意事项4.二手车个体户经营范围法律分析:二手车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二手车经纪与代理,也有二手车收购。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二手车经纪和代理经营范围如下: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

1.二手车规范经营有哪些要求

2.二手车注册公司经营范围

3.经营二手车的注意事项

4.二手车个体户经营范围

瑞丽二手车经营,瑞丽二手车市场

法律分析:二手车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二手车经纪与代理,也有二手车收购。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二手车经纪和代理经营范围如下: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五、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二手车规范经营有哪些要求

二手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二手车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汽车维护、修理;二手车收购、销售;代理车辆年审;二手车经销、经纪。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5条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二手车注册公司经营范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市、县(含区、开发区)商贸流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服务业委员会是市商贸流通管理部门。

第四条二手车行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经营、有序发展的原则,二手车交易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五条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商业发展规划;

(二)经营者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三)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具有合法的商业用地手续。城市区域内设立的,交易场所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交易大厅不少于500平方米;县域内设立的,交易场所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交易大厅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能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场内应当设置查验区、展示区、休息区、交易大厅等具体区域;

(五)能为公安部门、税务部门提供办公场所。第六条设立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商业发展规划;

(二)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城市区域内设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县域内设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第七条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有符合规定的车辆技术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

(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

(五)有规范的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治安制度、信誉保证制度及鉴定评估过失赔偿制度;

(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九条设立二手车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第三章经营规则第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包括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企业,下同)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第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注册的固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包括不得在经营场地外、店门外经销、展示、整备、检测二手车。第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不得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和经纪活动。不得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及场外直接交易的二手车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不得为他人进行二手车交易提供交易服务场所,不得从事二手车经纪和鉴定评估活动。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二手车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第十三条未取得二手车经营资格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不得收购、销售二手车,不得开展汽车置换业务,不得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第十四条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二手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直接交易行为,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进行。第十五条二手车所有人进行交易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一)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四)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五)车辆保险单;

(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七)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八)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手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的,还应当提交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二手车交易规范》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二手车交易规范》第七条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经营二手车的注意事项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租赁,汽车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代理报检服务,商务咨询,机动车驾驶服务,旅游咨询,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维修、销售,汽车及配件、消防器材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二:汽车租赁,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建材、电线电缆的批发、零售,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三:汽车租赁,(汽车、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页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通讯设备、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四:汽车租赁,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从事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木制品、办公用品及设备、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环保设备、卫生洁具、汽摩配件、珠宝首饰的销售,礼仪服务,翻译服务,保洁服务,摄影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舞台灯光设计,票务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室内外装饰工程及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二手车个体户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1. 交易合法:要到正规的旧车交易市场,与合法的二手车经营公司交易,买车过户要签订合同。

2. 注意车况:如果自己不懂车况,可以找个懂行人随行指点。

3. 熟悉行情:买车前多到旧车市场逛逛,准备纸和笔,把相中的车型记录下来,多比较。

4. 手续正规:为避免出现假手续的情况,请您与合法的二手车经营公司交易或选择有大厂保障的二手车品牌经销商。

5. 谈妥价格:买车价格应尽量贴近自己的期望值,适当做些让步也未尝不可。

6. 及时过户:与二手车商家成交后,要及时过户,这样您才能真正成为车辆所有人。

7.手续变更:有了过户票,请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行驶证、登记证、购置税的变更。

买二手车,关键在于其品质与售后服务,到正规的二手车经营单位,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选购,这样才能购得放心的二手车。

法律主观:

二手车个体户经营范围有二手车经纪与代理,也有二手车收购。二手车经纪和代理经营范围又包括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二手车个体户经营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经营 # 活动